重要
须知 |
1、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长治农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长治农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
2、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者发售。
3、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长治农商银行各销售网点咨询。
4、本理财资金将依托我行金融市场部自主或委托具有投资资格的第三方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固定收益工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或债权收益权、附加回购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工具占比10%—100%,其余投资品种比例不超过90%。若超出该浮动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信息披露。
5、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收益,亦不构成长治农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长治农商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长治农商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
风险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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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期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本理财计划发生最不利情况为(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长治农商银行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客户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减少,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3、延期风险:如因债券市场或其他因素造成理财不能按时交付本金,分配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4、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
5、再投资风险:由于长治农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长治农商银行按照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方式” 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方式”的约定及时到长治农商银行各销售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产品开始募集至理财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财产品募集总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长治农商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长治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8、不可抗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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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宝通28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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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 |
BT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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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对象 |
普通个人客户、机构客户和有一定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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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
经长治农商银行客户风险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客户,收益率分档起点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产品有无投资经验均可认购,收益率分档起点金额为贰拾万元人民币产品要求有一定投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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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 |
1、本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2、“宝通二百八十四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将依托我行金融市场部自主或委托具有投资资格的第三方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非公开定向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固定收益工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或债权收益权、附加回购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货币市场和固定收益工具占比10%—100%,其余投资品种比例不超过90%。若超出该浮动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信息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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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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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地区 |
长治农商银行的所有营业网点,以及经长治农商行授权可以代销本期理财的其他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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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期限 |
A款92天; B款为183天;C款为365天(实际产品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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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规模 |
A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B款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C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若提前达到募集规模,长治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发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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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金额 |
按收益率分档,认购起点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贰拾万元整,超出部分需以人民币1000元为单位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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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 |
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9日(募集期内按活期存款计息,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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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款日 |
2017年4月10日(具体视募集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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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起始日 |
201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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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 |
A款为2017年7月11日;B款为2017年10月10日;C款为201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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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付日 |
本金及收益于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兑付(到期日至兑付日期间不计付利息及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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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测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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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根据我行产品运作能力测算,A款认购起点为伍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认购起点为贰拾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6%;;B 款认购起点为伍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认购起点为贰拾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8%;;C款认购起点为伍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认购起点为贰拾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1%。
2、本金:我行在本理财产品兑付日一次性返还投资者
3、收益测算公式:客户理财收益=理财本金×年化收益率×理财期限÷365
4、本金及收益测算示例(假设客户购买20万元“宝通二百八十四期”C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200000+200000×4.1%×365÷365=208200.00元
(以上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不代表投资者到期实际获得的收益,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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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管理费 |
长治农商银行收取浮动管理费,当投资收益高于预期收益率收益时,高出部分为管理费;当投资收益低于或等于预期收益率时,不收取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在理财产品到期时收取。 |
托管银行 |
兴业银行 |
提前终止条款 |
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市场出现巨大不利波动,造成投资收益严重不能满足理财收益,我行将有权提前向投资人公告终止该投资计划。投资人无权提前终止计划。 |
免责
条款 |
1、长治农商银行对本产品收益不做任何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投资理财产品最终清算的客户可得收益为准。
2、本产品面临各类风险产生的理财收益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长治农商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长治农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
中国理财网产品登记编码 |
长治农商银行所发售理财产品在中国理财网均有登记和披露,客户可至中国理财网(http://www.chinawealth.com.cn)进行查询。
本期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分别为:A款:C1199317000067;B款:C1199317000068;C款:C1199317000069; |
信息披露方式 |
1、理财产品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治农商银行各销售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
2、如本理财产品需延期清算,将于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治农商银行各销售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
3、如遇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长治农商银行将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在本行各销售网点等渠道发布到期相关信息公告。
4、如长治农商银行决定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将在决定理财产品不成立后的1个工作日,在本行各销售网点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5、本理财产品持续期间内,长治农商银行有权通过本行各销售网点等渠道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6、上述披露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客户。 |
其他条款说明 |
1、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由客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我行不代扣税款。
2、本产品信息披露将定期通过长治农商银行各销售网点等渠道发布。
3、本期产品不再单独提供账单。 |
内部风险评级 |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为二级(本风险评级为本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长治农商银行并不对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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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受能力级别 |
风险程度 |
客户类型 |
适合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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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低 |
保守型 |
风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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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较低 |
稳健型 |
稳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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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中 |
平衡型 |
均衡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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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较高 |
成长型 |
积极进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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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高 |
进取型 |
风险承受 |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由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